芜湖市公司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5/9/25 8:54:07    |     文章来源: 安徽省芜湖市盐业有限公司 吴德明     |     阅读次数:

  9月23日,芜湖市公司邀请弋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唐维金来公司给市、县公司领导人员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参加听讲的有市公司班子领导、县公司主要领导和市公司部门负责同志。

  宣讲中,唐检察官通过大量典型案例,剖析违法违纪的危害,分析了国企职务犯罪的六大特点和影响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因素。深入解读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结合弋江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提醒与会的每一位同志,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解决好活着为什么的问题。要正确对待金钱、正确对待利益的得失、正确对待苦与乐。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解决好用权做什么的问题。要谨防交错朋友、谨防逃避监督。三要牢固树立正确的责任观,解决好履责管什么的问题。最后引用林则徐讲的一段话:“子孙若如我,留财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结束了当天的宣讲。

  主持人华东鸿对唐检察官的精彩宣讲表示感谢,同时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求大家进一步加强自律;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让公司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