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

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与怀远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7月22日,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与怀远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罗太忠与蚌埠市委常委、怀远县委书记潘君齐出席签约仪式并见证签约。

签约前,罗太忠与潘君齐一行进行了会谈。罗太忠表示,近年来怀远县坚持抓项目、拼经济,综合实力实现大跃升,产业发展实现大成效,城镇面貌实现大改善,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作为省级环保平台企业,致力于成为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如影随行的作战部队,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成为服务怀远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罗太忠提出,双方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为切入点,以怀远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需求为导向,发挥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四大平台”作用,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全”要求,系统谋划,深化合作,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整域推进,打造生态环境治理的“怀远样板”,实现双方共赢发展。

潘君齐表示,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是地方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实现绿色发展的有力助推,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当前怀远县正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在水环境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城市雨污管网改造等方面双方合作空间广阔、前景看好,希望双方加强对接、科学谋划,以项目为引领,实现产业联动发展,树立生态文明建设政企合作的典范。

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明(主持总经理办公会),怀远县副县长赵树建代表双方签约。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缪磊,双方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