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长安厂A、B地块景观示范区项目广告围墙工程比选文件

发布时间:2017/3/13 10:17:50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需要,我公司拟对长安厂A、B地块景观示范区项目广告围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长安厂A、B地块景观示范区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以北、长安路以西,根据工程建设和项目营销需要,现对项目景观示范区广告围墙工程施工进行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二、比选范围和要求:

  1、具体比选内容以设计图纸及比选人要求为准,广告牌面积暂定为1800平米。

  2、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期不超过30个日历天。

  三、资金来源:

  自筹。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参选人需具备广告围墙施工资质、类似业绩;

  3、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参选文件组成:

  (一)符合性审查:

  1.参选人的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类似业绩等。

  2.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参选报价说明:

  1.参选人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报价,报价单详见附表(不含税价、税金需分别列明,并注明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及提供发票的性质,如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2.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安全、包验收。

  3.报价时须根据暂定长度提供详细的预算书。

  4.本工程广告牌下混凝土基础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浇筑,请参选人自行考察现场予以报价,该项费用为包干费用,中选后无论现场混凝土量大小均不予调整。

  5.广告牌质保质量为2年,在两年内发生的非人为、不可抗力因素的质量损坏,均需最终承包人予以无偿修复。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参选文件起至时间:2017年3月138:30(北京时间)起至2017年3月1717:30(北京时间)止,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口湖公馆营销中心二楼)

  (二)参选文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内的所有内容放在一起按组成顺序进行装订,并进行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参选人公章;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评选办法:

  1.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要求,根据参选单位的报价、质量标准、企业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单位。
  2.本次比选由比选人综合评议,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选,且比选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八、其他:

  1.中选人需根据比选人发出的图纸施工;

  2.中选人需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等;

  3.中选人需自行处理解决现场遇到的拆迁户、城管、园林等部门协调问题;

  3. 中选人施工完毕后,须经比选人验收通过;

  4.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完毕后支付至经审计后工程款的95%,余下5%工程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时支付完毕(无息)(付款前必须提供全额有效发票,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工程质保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九、发布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安徽盐业信息网”发布招投标信息(/welcome/)。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口湖公馆营销中心二楼)

  联系人:盛先伟、郭峰电话:0564-3630972

  附表:报价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6m大牌(含广告布)

m2

1800

综合单价为不含税

2

税金

标明税率和税额

含税合价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