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徽盐虹都府项目营销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3/2 17:05:27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泗县徽盐*虹都府项目营销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JG2018-04-0272)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3月2日09时30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评标排序

公示内容

1

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省凌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818445.00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35日历天

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姓名:彭鹏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一级建造师、皖134111106648

2

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恒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790222.52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35日历天

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姓名:沈宏升

项目负责人资格:

二级建造师、皖234000911168

公示期:自2018年3月2日 至 2018年3月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 评标情况简述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3、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泗县

联系人:徐工 李工

联系电话: 0551-6528349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