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徽盐*龙湖湾项目(一期)景观及道排工程(三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8/7/30 16:43:23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徽盐*龙湖湾项目(一期)景观及道排工程(项目编号:JG2018-04-0526)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07月30日09时00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评标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世纪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0157124.62元

9858385.23元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资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姓名

李永亮

谭世勇

  公示期:自2018年7月30日 至 2018年8月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 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3、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或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ahzbtb.gov.cn)、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发布。

  招标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 0564-363097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异议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17时整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