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阜阳市盐业公司三里湾还原楼及室内墙面修复工程设计项目
二、变更内容
(一)原公告中第六项第7条“评选规则: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评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报价、服务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改为:评选规则:根据如下评比办法进行评定,确定合作单位。
评比办法:
1.价格分(40分)(有效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
(1) 计算参选报价得分前,由评审小组审查各参选报价是否有异常情况;
(2) 评审基准价:所有有效参选报价的最低价(有效参选报价系指:通过初步审查响应文件的参选报价);
(3) 价格得分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参选报价*30;
(4) 各供应商应按拟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2.主观分(30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独立评分,取平均分。
(1) 技术方案与响应度(15分)
优秀(13-15分):完全满足需求,方案科学可行;
良好(10-12分):基本满足需求,细节需优化;
一般(≤9分):部分偏离要求。
(2) 服务能力与承诺(15分)
报价时需出具盖章的服务承诺书。
优秀(13-15分):服务团队专业、响应时间快、质保期长;
良好(10-12分):服务能力一般;
一般(≤9分):无明确承诺。
3.客观分(30分)
根据投标文件硬性指标直接评分,符合条件即得分,不符合则不得分;
(1) 资质文件完整性(10分):具备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建设乙级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报告等完整有效得10分,缺1项扣5分;
(2) 类似项目业绩(15分):提供3个及以上类似案例得15分(业绩需要盖章的合同证明),每少1个扣5分,无案例得0分;
(3) 项目团队配置(5分):团队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证书,提供社保证明(如项目经理资质)得5分,否则0分。
(二)原公告中第六项第1条内容:“报价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3月27日上午9:00止。”改为“报价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4月1日上午9:00止。”
阜阳市盐业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