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选聘造价咨询单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5/5/14 8:18:28    |     文章来源: 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     |     阅读次数: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省盐业集团拟对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进行比选,比选文件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中标金额:11128.89万元

工程地点:合肥市

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项目位于新站区淮海大道与颍州路交口,占地面积35.56亩,总建筑面积24007平方,整体项目涵盖施工总承包工程,冷库制冷设备、保温采购及安装,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景观道排等子项目。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具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至少五年或以上的经验(以造价员/二级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师的资格证书落款时间计算。)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12个月的连续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缴纳证明(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近三年参与过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项目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注:业绩合同中须能体现项目投资额,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驻现场负责人信息,若不能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团队其他人员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造价师及以上资格至少1人、安装工程二级造价师及以上资格至少1人,具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至少五年或以上经验(以造价员/二级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师的资格证书落款时间计算)。

备注: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人员相关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12个月的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缴纳证明(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详细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其中技术标评审30分,商务标评审70分。

1、技术标评审(30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分标准-项目团队

信誉

1分

根据企业资信证明、行业信誉、业主评价等综合评分,0-1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提供一个份证明材料0.5分(不得重复提供)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9分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每承担过1个单项项目投资额1亿元或以上规模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4.5分,满分9分。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评审要素,另须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以职称证书为准

2)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或以上工程造价咨询经历的得2分;15年或以上工程造价咨询经历得3分;

备注:以造价员/二级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师的资格证书落款时间计算。

3)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每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造价1亿元或以上规模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5分,满分5分。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评审要素,视为不得相关项目分数。

投标项目团队配备

4分

(1)项目团队成员专业齐全,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人员3人或以上人数(不含项目负责人),配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至少3人、安装工程专业至少1人,得4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专业齐全,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人员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配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至少2人、安装工程专业至少1人,得3分。

注:项目团队成员均须具有二级造价师及以上资格,具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至少五年或以上经验(以造价员/二级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师的资格证书落款时间计算),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常驻施工现场。

备注: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人员相关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12个月的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缴纳证明(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投标项目团队综合实力

6分

专业结构合理,人员配备齐全,满足资格要求的2分;根据注册造价师、审计工作经验、从业年限,酌情加分,本项目满分6分。

备注:提供相应的评审证明资料

2、商务标评审(70分)

评审标准

商务

评分

(70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

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值-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以评标基准价为评分依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即偏差率为0%的,得分为70分;

(2)偏差率与0%比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照一个百分点算。

四、其它说明:

1、参选单位需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报价,一经报价后,视为参选人已完全了解本次招选的所有要求,参选方报价不可调整。

2、参选单位应根据比选公告中各项要求及考虑工程实际编制报价函。

3、参选单位必须承诺:未经招选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招选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招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与参选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①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公告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②合同价款:参选人所报的项目咨询服务费综合单价(费率)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③工程结算审计报价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报价应是完成工程造价审核服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车旅费、食宿费用、管理费、税金及按照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资料收集整编等所需费用。

④付款方式:在收到中选人发票的15日内付清服务费(中选人须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出具报告时间:以正式入场时间为准,顺延120天,若120天内没有出具报告,参照合同条款进行违约赔偿。

⑥中选人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2%以内,我方会对工程量结算审核结果进行复审,如超过2%的则视为误差较大,视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违约,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如给招选人带来损失的,招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赔偿。

5、工程结算审核报价采取基本费加核减效益费率的形式,其中所报核减效益费率固定为核减额的2%,基本收费标准最高为7.12万元。

6、招选人发现参选人有挂靠、弄虚作假等现象,一律视为废标,已签订合同的,招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招选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参选人承担。

五、参选文件的组成:

按照“三、详细评审标准”从上到下依次排序。 

六、参选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下午17:00,17:00以后不再接收标书(以送达至提交地点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一律视为废标)。

2、提交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支路徽盐世纪广场A座19楼

六、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支路徽盐世纪广场A座

联系人:韩先生电话:0551-65285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