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著名邸项目景观及道排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4 17:30:04    |     文章来源: 安徽省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雲著名邸项目景观及道排工程

项目编号

E341500001002155

标段名称

雲著名邸项目景观及道排工程

标段编号

E341500001002155001

招标人

安徽省六安市城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最高限价

壹仟玖佰贰拾柒万柒仟伍佰零柒元贰角柒分(19277507.27元)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

联系方式:0551-6373623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3日09时00分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皋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未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承诺函

定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丰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道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丰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独山大市场B3幢15号房;山东道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钱家村

投标报价(元)
/费率(%)

小写:16,077,441.06元,大写:壹仟陆佰零柒万柒仟肆佰肆拾壹元零陆分

项目负责人

马慧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鲁210001633200271

项目技术负责人

余维秀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济南超算中心科技园项目二期景观工程施工(一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定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华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青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华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六安市天堂寨路北侧义务二期10#楼1026铺;安徽青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百神庙镇百神庙街道百兴街41号

投标报价(元)
/费率(%)

小写:16,000,335.16元,大写:壹仟陆佰万零叁佰叁拾伍元壹角陆分

项目负责人

李梅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城市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15)93445837

技术负责人

胡永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引江佳园项目室外园林景观及室外道排工程Ⅱ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定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省城更徽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国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城更徽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柿树路与司空山路交口徽盐滨湖雲著营销中心;合肥国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合马路北华东国际建材中心C112幢105室

投标报价(元)
/费率(%)

小写:16,038,886.05元,大写:壹仟陆佰零叁万捌仟捌佰捌拾陆元零伍分

项目经理

张德万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专业工程师

FGY20071460

技术负责人

孙超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宣城D3-2地块晟荣天境景观及绿化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说明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全称(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准)汉字笔画数从少到多排序

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07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安徽省六安市城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解放路与齐云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0564-3630972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64-5150911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64-5150911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