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职代会通过改制重组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12 15:22:09    |     文章来源: 中盐协会网站     |     阅读次数:

  金秋时节,丹桂飘香。9月29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职工(会员)第三届一次代表大会在南昌胜利召开。大会应到代表150人,实际到会代表134人,因事因病请假16人(全部委托其他代表行使投票表决权),参会代表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法定人数。大会分别听取了集团公司总经理张雅庭同志对《改制重组方案》(草案)所作的说明,集团公司法务总监陈秉南同志对《职工安置方案》(草案)所作的说明和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吴美娟同志对《核心骨干持股方案》(征求意见稿)所作的说明。经全体代表会前和会中的充分讨论、审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集团公司《改制重组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其中,以97.32%的赞成票通过了《改制重组方案》,以92.62%的赞成票通过了《职工安置方案》,两个《方案》均获得了高票通过。

  大会认为,集团公司在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积极主动适应经济运行新常态,依法、全面、审慎地谋划和推进改制各项工作。《改制重组方案》制定的改制愿景、目标、任务、途径和方式方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三个文件”(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制要求,符合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改制提供了正确路线图;《职工安置方案》,坚持了依法全面维护国家、企业、员工利益的原则性、一致性,在不违反集团公司改制所适用的政策、法规前提下,设身处地为广大职工着想,在企业有限的职权范围内努力寻求最好的职工安置办法,为温暖人心、安定人心和凝聚人心提供了重要措施保证。

  大会号召,集团公司各级职工代表大会,必须严格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在改制中的各项职责,坚决维护“两个方案”的法定性、权威性;集团公司各级工会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必须站在讲法纪、讲大局、讲共同发展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积极配合各级党政履行好“维权”和“维稳”双重职责;集团公司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中高层领导人员,必须以“三严三实”要求为准则,勇于担当,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承担改革重任,全身心投入改制组织领导工作;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自觉服从改革大局,认真履行职工在改制中的职责和义务,把支持集团依法改制作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的核心利益,齐心协力抵制以维护个人利益、家族利益和小圈子利益为核心的影响集团依法公正改革的不良行为,使集团改制过程成为员工讲职责、讲法纪、讲文化落地的自我提升过程,为共同营造江盐人美好幸福家园而努力奋斗。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选举产生了集团公司第三届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