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规范盐业专营系统商品出入库管理

发布时间:2006/8/1 10:01:14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摘自《中盐总公司网站》

为规范全省盐业专营系统商品出入库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近日,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盐业管理办公室、河北省盐业专营总公司联合发出《关于规范盐业专营系统商品出入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盐行业特点和标准化管理需要,所有盐业批发单位盐商品出、入库单全省实行统一格式,由省公司统一监制,市县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领取使用。出、入库单分别为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统计,第四联交保管。

《通知》规范统一了出、入库单中品名、产地、规格、单位、金额、数量、日期、验收人、开票人、收款单位等项目的填写标准,强调出、入库单开据后,要严格按照出、入库单四联顺序传递,不得少联或不按规定传递。

《通知》强调,全省统一的出、入库单从今年8月1日起启用,各盐业批发单位要认真落实。河北省社盐管办、省公司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使用全省统一出、入库单或不按规定使用和传递的,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吕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