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省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监测、分析经济全省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定全省经济运行和工业发展的综合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有关经济信息;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指导行业发展、行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负责全省盐业行政管理工作;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邮电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运输,做好全省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集装箱、管道运输的衔接和协调工作;研究拟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生产和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培育和监管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市场,协调解决能源生产和市场供需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与改革,并负责有关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等等。
依据主要职能,省经济委员会下设中小企业发展局、创业指导处、电力能源处等16个职能处(室、局)。省黄金管理局归口省经委管理。(陈雪梅)
来源:中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