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河南日报》
邓州市盐业局的干部职工,为形势和市场所逼,把自己的主业务食盐销售,放到该市提出的“抓优势农户、抓经济能人、抓企业家队伍”的“三抓”带动大环境里,寻找相互促进的结合点,在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催生、培育、发展使用盐产品的产业和企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也拉动了盐产品的销售,开辟了一条既服务地方经济、又使盐业扩销增效的双赢之路(详见本报8月8日第12版)。
窃以为,这种双赢效果的业务拓展,值得大力推崇。
首先,盐业局正确把握了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定位,也救了自己。盐业局跳出盐业,主动出击,通过拓宽用盐渠道来推动自己发展。他们以蔬菜生产为突破口,在辣椒、芥菜种植上大做文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了方方面面都要适应市场规律,服务于市场经济,否则就没饭吃,就不能生存,邓州市盐业局探索出了自己的生存之路。
其次,农民增加了收入。建设新农村,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扶持和帮助。盐业局干部职工的才智,在农村“释放”到了理想的效果。长期以来,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村成为人才“洼地”,人才似乎只有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现在,盐业局的干部职工,自己学技送艺,帮助推销,到农村放手一搏,这是一种难得的选择。辛勤的付出和努力过后,实现了双赢的效果。
再就是加强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盐业局的干部职工,扑下身子,与农民相互影响,帮助和扶持农民,互惠互利,思想和感情达到了水乳交融,也使老百姓从疑惑到接受,既体现了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服务职能转换及发扬了中华民族的诚信传统美德,同时也构建了一种和谐环境。在此,市场和政府以及方方面面的作用相得益彰。
因而,盐业局从围绕农民增收入手,拉订单跑销售,兑现承诺,保护农民利益,这种做法对于涉农的最大启示是,在“三农”工作上,各个单位、部门,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主线,就一定能为农民办出很多实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