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食品科技网》
碘盐标志专业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于2009年3月9日至10日在湖北武汉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碘盐标志专业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委员单位代表,会议由副主任倪斌主持。
首先,刘艳杰对2008年碘盐标志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2008年碘盐标志专业管理委员会加大了对碘盐证明商标使用单位产品质量和碘盐证明商标的监督、检查。委托国家盐产品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轻工业井矿盐质量监督中心对全国31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食用盐共491个批次进行抽查,基本达到了食用标准,但仍有个别地区碘含量或其他指标不合格,我们已向不合格地区盐业公司、盐务局发出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在对碘盐证明商标的抽查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⑴个别省份仍然延用老标,未启用新版(07版)的碘盐证明商标;⑵碘盐证明商标图案出现明显花纹;⑶个别省份部分食盐没有加贴防伪的碘盐证明商标,仍采用数码形式;⑷食盐包装复合袋中的碘盐标志不清晰,严重影响碘盐证明商标的防伪作用;⑸市场上仍发现有使用未经中国盐业协会授权生产碘盐标志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假标现象。针对以上几种情况,各位委员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提出以下解决办法:⑴尽快停止使用老版,启用新版(07版)的碘盐证明商标;⑵于2010年新版改版过程中解决标识中花纹突出,造成注册主体图案不明显的现象;⑶与会委员一致认为数码防伪形式存在很多弊端,食盐包装袋中应加贴防伪的碘盐证明商标;⑷各碘盐证明商标使用单位应尽快采取措施,于2009年11月7日以前解决因复合包装袋影响碘盐证明商标不清晰问题;⑸严格禁止假标流入市场.
会上,碘盐标志专业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新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式样,研究确定了新一期的“碘盐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2009年11月7日至2012年11月6日),为下步的合同签订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