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南方日报》
记者日前从省盐务局获悉,本月开始,我省小包装袋食盐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部更换规范标识的包装,但批发价和市场零售价则维持不变,并确保市场供应。
省盐务局有关人士表示,去年我省生产加工的碘盐合格率高达99.16%,并从9月1日起按照国家《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启用规范化的包装标识。为减少因储存大量旧版包装袋带来的经济损失,经省质监部门同意,我省旧版食盐小包装袋延长使用至今年4月1日,从本月开始,不符合国家食品标识规定的食盐一律不得出厂。我省食盐包装标识改版后,批发价和市场零售价保持不变。此外,目前我省碘盐加工生产能力超过50万吨,各地储备充足,完全可以满足全省城乡的碘盐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