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新华网陕西频道》
6月3日,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按照“先划转,后清理”的原则,省盐业总公司在西安召开了全省盐业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会议由李明副总经理主持,丁义安总经理作了重要讲话,王亚锋副总经理宣读了《陕西省盐业总公司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丁义安总经理指出,开展全省盐业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主要目的是摸清企业资产及财务状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需要,是加快盐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别是财务监督管理水平的需要,对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全省盐业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丁义安总经理要求,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把握政策,扎实开展好清产核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省盐业总公司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认真全面完成清产核资的各项任务。充分了解这次全省盐业企业清产核资的特点和政策,明确任务和职责,建立和完善清产核资工作机构,围绕工作重点,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丁义安总经理强调,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把清产核资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三是严肃纪律,保障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在这次清产核资过程中认真执行《陕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制度规定,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拖延进度、阻挠工作开展等现象。中介机构要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独立”的工作原则,认真审核企业自查的数据和不良资产的申报依据,客观地出具经济签证意见。
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刘金艳、副局长张延明、纪检组长毛小萌,省盐业总公司总会计师张万科,省局(公司)相关处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市盐业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陕西同人会计师事务所等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