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大连市国资委网站》
经大连市政府同意、大连市国资委7月16日批准,大连复州湾盐场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7月20日,市国资委主任王春、党委副书记鹿正军、副主任袁辉等有关领导到大连复州湾盐场宣布了同意大连复州湾盐场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王德宽同志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有关决定。
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德宽同志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坚决拥护市政府、市国资委将大连复州湾盐场改建为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决定,拥护集团公司相配套的治理结构的设置及干部配备的决定。这个决定,体现了上级领导对我们企业“以盐为基础,以盐化工为重点”发展定位的肯定,是对我们的信任,更是对我们寄予了厚望。当前辽宁沿海经济带已纳入国家规划,公司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作为董事长深感责任重大,但我有决心带领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团结奋斗,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凝聚力量,加快发展,将我市的盐化产业做大做强,不辜负上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期望。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鹿正军要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后,全体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这个体制,并在实践中形成具有本企业特点的企业运行规则和程序,董事会要在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上多下功夫。
市国资委主任王春对大连复州湾盐场领导班子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两名外派专家董事寄予了厚望,希望公司董事会、经理班子努力发挥职责作用,把公司的工作做好;希望两个专家董事为盐化集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要求公司董事会的工作重点要放在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定位上,抓住辽宁沿海经济带纳入国家战略的有利时机,按照上市公司的目标做好规划,发展主业,综合发展,并加强资本运营,使企业生产经营、资本运营两个轮子同时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