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碘缺乏病宣传应有针对性

发布时间:2011/5/11 11:10:23    |     文章来源: 中盐总公司网站     |     阅读次数:
5月15日是我国第18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主题为“坚持科学补碘,预防碘缺乏病”。5月5日,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2个部门及中国盐业总公司联合下发通知,动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并分别针对所有人群和6类目标人群编制了宣传核心信息。

  通知指出,目前,我国还有3个省(区)尚处于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阶段,12个省(区、市)的55个县(市、区)居民户碘盐覆盖率低于90%,西部局部地区碘盐推广普及仍然面临严峻形势,要重点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和一些原盐产区加大宣传力度。

  通知要求,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要注重实效,并公布了针对所有人群和6类目标人群(政府领导,医务人员,教师,小学生,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妇女,盐业生产、批发零售人员)的宣传核心信息。比如,面向所有人群应指出“碘缺乏危害在我国分布广泛、长期存在”;面向医务人员应指出“食用碘盐是安全的”;面向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妇女应指出“缺碘易造成死产、早产、流产、先天畸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