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已交付工程维修比选公告

2021.09.30
文章来源: 安徽盐业地产集团     |     阅读次数: 次     |    
  分享到: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已交付工程维修比选施工进行市场公开比选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已交付工程维修施工(徽盐湖公馆、湖畔明珠、龙湖湾一期)

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六安市,已交付工程维修施工防水维修、外墙涂料及真石漆、保温维修、外墙石材维修、空鼓维修等。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比选范围、工期要求、逾期处置办法:

1、本次工作范围(包含不限于):具体内容包括已交付工程维修施工防水维修、外墙涂料及真石漆、保温维修、外墙石材维修、空鼓维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和施工图纸等所有内容(且包括清单等资料中未涉及的,但属于本项目精装修部分的,也包括在此次比选的内容中,工程量和单价由双方共同核定)。

2、工期要求:自维修通知单下发之日起计算,维修工期5日历天,其他维修工作具体完成时间以维修通知单要求为准。

3、逾期处置办法:若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及验收通过时,应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人民币500元整,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招标人负责提供施工专项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中标单位负责协调相关主管部门,确保通过验收。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三、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应自行现场踏勘,实地了解现场待维修状况,以获取编制参选文件、签订合同所需了解的一切信息;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意外损失及风险,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专业维修(修缮)能力,提供经年审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证合一”企业提供相应有效资料)。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在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两个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维修业绩(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评审方式:

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评标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评标小组根据报价公司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选法的方式(但经评选小组评选视为其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若投标单位所报量、价没有响应比选文件中文件约定要求执行,一律视为废选处理),但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若存在多家报价相等且同时其他条件同等的条件下,我公司将按程序进行二次报价或者谈判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六、报价说明:

1、依据招标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维修方案及维修工程量清单,结合投标单位自身经营情况、当前建设市场行情及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施工方法、维修方案(如有更好方案)、施工工序工艺、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性能参数及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报价费用进行分析、测算,进行维修工程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即具体维修单项内容进行单项综合单价报价),任何风险费用都应体现在综合单价报价内。

2、 “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材料运输费含建筑材料上楼、垃圾清运费含垃圾下楼垂直运输费(不得从楼上向下抛洒垃圾)、成品保护费、甲醛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风险因素以及工程必须的拆除后基层清理、修补、开槽、封堵、装卸运输费检测、安全文明施工费、资料收集费、原材料检测费、施工水电费(甲方仅提供接引点)、工人的劳保、住宿、车旅等投入到工程的一切费用。

3、投标单位应根据自己对现场情况的掌握和了解,自行决定建筑垃圾的外运和处理方式,拆除的垃圾要求运出小区外,运距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据此考虑报价(实际施工时,无论外运建筑垃圾的多少以及运距大小,均不再调整)。

4、中选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得因现场工程量的调整及工期等任何因素的影响提高综合单价。综合单价除上述第1条约定外,还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整个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有关运输费、检测费、保管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水电费、环境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停水停电措施费、施工噪音环保措施费、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驶增加费、不可预见费、施工组织维修方案中须增加的所有技术措施费用以及其他为确保发包人要求的质量、工期、现场安全文明等一切费用。

5、投标单位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后期不因现场各方面条件为理由调整工程造价,踏勘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6、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未经比选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询价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工程完工后不拖欠人员工资承诺。

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万元),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九、合同主要条款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投标单位中选后每阶段提报的施工方案须经我司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  

3、价款结算:工程完工后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单位、业主现场共同复核并签字书面确认,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最终结算价款=报价中“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工程签证变更(含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包住户满意且该部分须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后方可计入结算)的所有费用。工程结算需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结算需提供资料:已标注施工部位的建筑图(工程部确认)、施工前后的隐蔽记录(含确认标注照片)、工程管理部发出的每一个施工部位的指令单(必须注明使用的中标清单项目名称)。以上资料作为建设单位成本部审核进度款和追踪结算的依据。

4、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于每月20号提报上月20号至当月19号已修合格的工程量,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单位及房屋业主现场共同签字书面确认工程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一个月内付至审核确认金额的85%(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维修内容完成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单位及房屋业主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报完整齐全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经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定案后一个月内付至审定造价的95%(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全额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业主投诉的一个月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不能挂表计量,则按照结算价的0.7%收取。

6、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同步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发票(税率不低于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单位中选后须负责协调处理维修业主的协调、沟通、安抚等一切事宜,并严格执行我公司制定的现场维修管理办法,不得给我公司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若中标人无法完成上述条款,我公司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中标人按结算款的5%支付我司违约金。

8、如后续增加维修工程,将参照原商务单价执行。

9、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9.1 工程完工产值达到合同金额50%时,返还至履约保证金总额的40%;

9.2 验收合格通过后,返还至履约保证金总额的80%;

9.3 获得验收合格备案资料文件,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归档和结算定案后,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剩余的20%。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0.其他

在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保修期内,当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在承包人不能及时维修的时候,可以委托中标人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公司有权从项目总承包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其他中标人,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只需将相关费用和发生的情况事后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响应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质量保修相关条款)。

七、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1、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5:00,评选时间招标人自选组织安排。

1.1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电子版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包含技术标word文件和商务标内容,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随投标文件正本封装)。

1.2中标人须在标后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另行提供,提供给招标人含该项目的商务标软件版和excel电子版的U盘一份。

1.3其他: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2、比选文件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徽盐龙湖郡售楼部二楼成本合约部

七、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64-3630952?(电话索取,时间:8:30-11:30 14:30-17:30,不含周末及节假日)

附件:清单及相关图纸(请电话报名索取,相关附件另行提供,请报名单位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疑问以邮箱方式发送给下列联系方式66618436@qq.com。)。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