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盐总公司网站》
食盐专营十年来,甘肃省盐务管理局、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省委、省政府、国家盐业办、中盐总公司和省商务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为主要措施,全面落实食盐专营政策,以人为本,开拓创新,通过理顺食盐专营体制,完善碘盐送销网络,积极开展和推广“碘盐示范村”活动,有序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依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确保“非典”期间合格碘盐的市场供应,建立起了“政府行为、部门职责、社会参与”的盐业市场管理运行机制,“三率”水平逐年上升,保障了合格碘盐的有效供给和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顺利开展,全省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由1996年的61%上升到2005年的88.9%,碘盐覆盖率由1996年的58%提高到2005年的 92.62%。
一、高举食盐专营旗帜,贯彻落实食盐专营政策
一是加强计划管理,全面提高食盐计划完成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计划,确保国家计划的执行到位。根据“规范操作、延伸服务、封闭管理、确保供应”的原则,签订碘盐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碘盐供应分配制,创建的1368个碘盐示范村,保证了老百姓买盐不出村。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全省实行一价管理,保证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居民能以较低的价格食用合格碘盐。
三是制定措施,严把三关,全方位加强质量管理。加强和完善全省各级食盐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和质量检测网络建设,完善和落实食盐质量安全责任制,建成并发挥碘盐质量监督检测体系职能,把重点放到对仓储、加工、配送过程的有效监控上,切实保证碘盐质量安全,甘肃省局及6个分局、75个县(市、区)局均建立了盐产品质量检测化验室,做到碘盐出库一批,检测一批,切实保障合格碘盐的供应和安全。更新包装,增加品种,推广使用纸塑和纸箱包装,彻底改变了原有食盐包装易破损、质量无法保证的状况。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延伸销售范围,拓宽销售领域,挖掘市场潜力并做好跟踪服务。
四是注重宣传,广大群众食用合格碘盐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515宣传活动日,每年突出一个主题,集中宣传普及国家盐业法规政策及碘盐常识。广泛开展消除碘缺乏危害健康教育进万家、进万村、进万店的“三进”活动,依靠城市、社区、农村和食盐零售网点等阵地,结合“三下乡”活动,采取多种方式,以中小学生和广大农村为重点,协调少数民族地区宗教人士参与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开展以“食用合格碘盐、保护儿童智力发育”和“科学补碘”为主题的健康教育,使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食用碘盐自觉性不断提高。
五是广泛开展以“查思想、查经营、查纪律、查制度、查作风”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纠活动,每年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全省的盐业生产、调运、仓储、加工、分装、配送、质量、管理各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整顿,不断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六是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盐业政策法规,做好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的三证管理,确保食盐的健康有序。
七是改进服务作风,开展优质销售服务,按照“便于管理、合理布局、方便零售经营”的原则,建立起了比较畅通的配送网络,目前全省有食盐配送点860多个,基本实现了“群众购盐不出村,经营户进盐不出乡”的目标。
八是加强对专营单位的指导和监管,使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食盐流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实施方案》和中盐协会《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不断改善硬、软件环境,提高了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二、理顺食盐专营体制,垂直管理的专营体制优势明显
1998年以前,甘肃省盐业经营单位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专营政令不畅,违规违纪事件频发,无法有效实施食盐加碘工程。同时再加上企业产权不清,经营手续繁多,市场供应不畅,难以确保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的顺利实现。从1999年开始,在省政府领导下,历经近5年的艰辛努力,通过把全省75个食盐经营单位从原各县市所属单位剥离上划,由甘肃省盐业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全省建立起了垂直的食盐专营管理体系,并由省盐业集团公司统一规划,在全省范围内设立食盐代批点和零售网点,保证乡乡有代批点、村村有零售点,建立碘盐送销制度,由盐业公司将食盐送货上门供应到代批点、零售点,做到了进盐不出乡,购盐不出村,保证了食盐专营工作的顺利发展。理顺体制后,碘盐销量逐年上升,从1997年的5.2万吨上升到2005年的12.04万吨;食盐精细化程度也进一步提高,由1996年的52%上升到2005年的 93%;食盐分装从最初的粉碎、手工分装逐步改变为半自动分装、全自动分装,2004年开始由产区集中分装,实现小包装调运,目前全年调运量的90%都由产区分装,逐步与现代流通体制接轨,垂直管理的食盐专营体制优势进一步显现。
三、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盐业市场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行为、部门职责、社会参与”的良好机制,积极协调整规办、工商、卫生、地病办、质检、公安等部门,建立盐业市场管理协作长效机制,改善执法环境,共同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通过整合全省盐政力量实施联合稽查,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法规研究,积极汇报省政府对《甘肃省实施盐业管理条例办法》进行修订,强化人员培训和班子建设,创新完善稽查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对盐业市场的监管能力,加大打击盐业违法行为的力度,在全省协调指导关闭了一批小、土盐矿,取缔了平锅盐等生产,使盐业市场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十年来,甘肃全省各级盐务管理机关查处盐业违法案件4.8万余起,查获违法盐产品3万余吨,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5起,追究刑事责任23人,有效地整肃了盐业市场秩序。
四、实行碘盐供应分配制,创建和推广“碘盐示范村”
一是坚持政府领导。为进一步落实食盐专营和食盐加碘消除缺乏危害工作,1997年甘肃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行碘盐供应分配制,把碘盐供应作为政府行为列入各级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按辖区人口数人均食盐消费5kg标准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把盐业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市、县政府每年召开盐业工作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华亭县、临夏州启动“碘盐扶贫工程”,解决贫困人口食用合格碘盐问题。
二是坚持部门协作。在盐业市场管理中,探索和建立起了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打击私盐贩销的工作机制。目前我省大部分县市盐务管理部门均与当地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效果明显。加强与地病办、质检等部门的协作,制定《甘肃省硒强化营养盐地方标准》,促进了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教育、卫生、新闻部门一起广泛开展“三进”、“四入”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庭”链的作用,努力扩大防治碘缺乏危害的宣传面,做到结合实际、形式多样、突出实效。
三是坚持社会参与。 2003年以来,与卫生、地病办、疾控中心等部门组织在全省各市、县广泛开展“碘盐示范村活动”,由盐业部门供应合格碘盐入村,村委会负责分配到户,村委会社长与村民签订不购买非碘盐、不食用非碘盐、人人举报贩卖非碘盐的违法行为责任书,地病办定期检测居民碘盐合格率,建立起了“乡村领导分管,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了农村碘盐入户工作,提高了食用碘盐防病治病的知晓率,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居民吃上合格碘盐。与宗教部门配合发挥寺管会的作用,为穆斯林群众宣传和发放碘盐,推进了民族地区碘盐入户工作。
五、集中分装,合理配送,积极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食盐流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本着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结合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参照甘肃省食盐流通区域分布特点、经济发展和地域实情,制定了《甘肃省食盐流通现代化实施初步意见》。省外生产企业的小包装加工源和省内漳县、高台、平凉、兰州小包装配送中心建成运营,使年集中分装量达到近8万吨。建立全省盐行业电子商务信息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提供翔实的购、销、存数据,提高了全省盐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树立现代流通理念,引入市场营销策略和经营方式,积极探索发展统一配送,通过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初步构建起了环节少、成本低、效率高的物流体系,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保证了合格碘盐供应,满足了城乡群众普及碘盐消费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