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23年在原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省属大型战略性环保产业集团,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亿元。
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将重点围绕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双招双引”实施方案,加快先进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碳中和产业布局,从点突破树立特色优势,再以点带面形成总体优势,不断完善环保产业链,形成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研发、制造、咨询等“一体化”业务体系,服务我省“三地一区”建设。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
邮编:230091
摘自《中国经济时报》
为支持盐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调整了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新税额标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
通过提取地下天然卤水晒制的海盐和生产的井矿盐,其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暂维持不变,仍分别按每吨20元和12元征收。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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