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晋中晚报》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食盐安全工作,规范农村食盐市场秩序,提高农村碘盐“三率”(碘盐覆盖率、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依据山西省《食盐安全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7月10日起,晋中市“食盐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展开。
晋中市盐务分局执法人员介绍,晋中市是碘缺乏重病区,农村、边远山区和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尤为严重。为确保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用盐安全,晋中市开展了“食盐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活动中,符合连续3年没有贩销私盐记录、食盐销售监督管理到位、有完善的食盐销售网络等条件的村庄,可申请评选“食盐安全示范村”。这项活动的开展,将有力杜绝农村私盐贩卖活动,确保群众的用盐安全。
此外,为使群众用上合格碘盐,2009年,晋中市将强化《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新网工程便民店的优势,将诚信经营的便民店纳入发证范围。另一方面,对于私盐贩销严重的村庄,盐务执法人员将协调村委会与盐务部门签订食盐安全责任书,严防私盐流入。(智慧萍张铁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