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盐零售许可管理创建新机制

发布时间:2006/7/28 8:59:54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摘自《青岛政务网》

食盐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必需品,是社会敏感性很强的一种特殊商品。食盐加碘,实行专营,是消除碘缺乏危害的最经济、最安全、最方便、最有效的办法,国家对食盐生产实行定点生产、对食盐批发、零售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目前,食盐零售许可是青岛市盐务局唯一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自1994年国家实行食盐专营以来,青岛食盐专营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全国先进行列,但过去食盐零售许可证发放太多,部分区域尤其是农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时有发生。为了巩固食盐专营成果,规范食盐零售市场秩序,增强“盐真情深”品牌意识,提高服务水平,青岛市创新食盐零售许可的管理:

  一、市场布局更加合理。按照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合理的规定,对新许可的食盐零售店要符合网点设置合理、方便群众购买的原则确定;对原发放许可到期,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再允许零售。在农村基本上实行“一村一店”,在市区逐步发展连锁(加盟)经营。

  二、市场监管更加有效。全行业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了改善农村食盐市场环境,把农村食盐零售店办成群众购买食盐放心店、食盐专营的形象店、食盐政策宣传店、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咨询店、涉盐违法行为的举报店、党与政府密切群众关系的联系店,对食盐零售店实行“一店一卡一证一牌一合同”的“五个一”管理模式,即一个食盐零售店、一张专营服务卡、一个上墙的许可证、一个门头食盐零售许可牌、一个经销食盐合同,把过去的只有行政执法监督变为执法监督与经营合同监督的双重约束机制,大大提高了食盐市场管理水平。

  三、经营服务水平更加提高,广泛开展食盐零售示范店、示范村、示范镇建设,把“盐真情深”品质融入各项服务中,在服务中察看问题,留心监管,寓管理于服务中,寓服务于管理中,切实提高食盐专营的服务质量与效率。